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

社團規則

一、閒來無事請到熱音社解悶尋歡。

二、請保持赤子之心來與音樂交友,則能收穫良多。

三、團練預定須於申請時間之一個禮拜前完成,除非有不可抗拒之因素,否則請勿申請後不用,練團申請時間以每天每次兩小時為上限。

四、團練的團員皆須繳交社費,才可練團,有不良使用紀錄者,多次警告未聽將禁止練團。

五、社團的器材都是學校補助的,請小心使用並珍惜;並請大一和大二配合,若社辦沒有人,請進入後務必到桌上填寫簽到簿才可以使用器材,平日無聊想寫也可以,後方有一欄「想說些什麼?」,如果有發現社辦哪裡有狀況,也可以在最後一欄留言作回報。

六、社團不禁止食物及飲料,但請在空曠無器材的地方食用,便當及飲料”嚴禁”放音箱上。

七、邀請表演方式 請先將確切的 1.活動內容 2.表演內容 3.表演時間 4.佣金 5.特殊要求 告知本社,會依情況在答應是否要不要表演。請不要社員私自答應接下表演。如有以上情形發生,本社請您已"個人"的名義參加,切勿掛社本社名義,相對的也不提供本社之器材。如有需要將已租借之方式提供。

八、不要怕生,多開口聊天,就能輕鬆獲得知識。

九、祝大家都能從熱音社得到喜悅與快樂。

1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請問有電子琴嗎??